2012-06-03

受難者的集體記憶

台灣人似乎不喜歡記事情記太久,很容易就忘掉很重要但新聞熱度已過的事情,特別是政治方面。凡事與政治掛上勾,就容易輕易遺忘。

我們會記得八卦,記得誰對自己好或不好,記得各個店家的態度,以做為社會關係的發展憑藉。重大社會事件也會記得,例如搶案。重大金融事件也會記得。再擴大一點就難了,例如公共事務。再擴大一點就更難了,例如政治事務。後兩者有時候根本連發生什麼事都不知道。

再從另一方面來看,遺忘速度的快慢及關心程度的強弱,跟該事件是否具有個人性似乎有密切關係。事件主角是個人,或者事情與自身有關,比較容易受到青睞。如果是公共議題或政治議題,關係到多數人的事情,似乎比較難提得起勁。

不曉得別的國家情形怎樣。究竟是人類皆如此,還是台灣人尤其嚴重。

上面說的事情都沒有舉例,好像鐵口直斷似地。

只是一種觀察,然後生出一種設想。

為什麼偏好個人性的事,不關心與多數人有關的事?因為好多人都因為關心那些事情死了。留下來的人雖然沒有死,但承受了同樣的時代心情,這樣的記憶太清楚,它不能宣之於口,於是在集體記憶裡保存下來。集體記憶告訴潛意識,那些東西不要碰。

如果是這樣,也到了該重寫集體記憶的時候了。人數夠多,就重寫得成吧。不要讓討厭、害怕的事情留在潛意識裡,那樣很不健康。

假設以上所述所真,則重寫集體記憶,很重要的一步應該還是所謂轉型正義。除了有識之士的努力,一般性的人數夠多應該也很重要。真想喊喊「讓我們衝破集體記憶的窠臼」這樣的話。可是我連認真舉例研究一下都沒有。
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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