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-02-15

使用者介面設計與個資保護第 0 課

這兩天才發現,在 Yahoo! 拍賣買東西,竟然顯示出我的真實名字,剛剛在問與答提出問題,才意識到這不是只有我看到,連別人都看到,而顯示這個名字的欄位叫做「暱稱」。哇哩咧,什麼時候我准許它直接採用把我的名字當做暱稱了。真是太可惡了。

接下來開始到哪裡改暱稱的漫長尋找之旅。點了老半天一直在無限迴圈裡打轉,根本沒有任何一個叫做「暱稱」的格子可以讓人修改。最後終於看到一直在我眼前的我的名字那兩個大大的字,那不就是這個嗎!在這過程中,我的火冒三丈已經變成九丈!

接著竟然不告訴使用者關於暱稱的任何規則,一切都是理所當然似地。先是把人家的真實名字拿去當暱稱,現在要把暱稱改成跟帳號一樣,竟然這樣告訴我:
由於內容違反 Yahoo! 奇摩使用條款 (猥褻文字), 因此無法儲存

哇哩咧!不可以跟帳號一樣就講一聲,講我猥褻幹嘛!我一氣之下,就用倉頡輸入法打了一個「爛」字,fanw,放在帳號裡,另外,寫「yahoo」它也不接受,所以我的暱稱裡就有「fanwyh」這幾個字母,這樣你滿意了吧。果然,它比較喜歡較「猥褻」的字,那就是「爛yahoo」:
已成功儲存您個人檔案! 立即觀看 !

在這個過程中,也讓人見識到 Yahoo! 的使用者介面程式設計功力!我心裡很好奇,他們的「猥褻」演算法(algorithm)長怎樣!

除了以上所說的部分,另外資訊是否要公開的部分,例如性別、出生年月日、興趣什麼的,在右邊都有個圖示,要讓人選擇是否公開,其圖示是這樣:
然後把游標放在任何一種狀況的圖示上,看到的文字都同樣是:
使其為 public 或 private
這樣使用者怎麼能確認哪個圖示是要 public,哪個是要 private?這兩個圖示又不是那麼普遍,怎麼什麼都要使用者用猜的,然後就讓人把無謂的時間花費在這上面。哇哩咧,像這種程式設計的 ABC,還要使用者來提醒,還沒有成熟就拿出來獻醜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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